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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小伴”文创玩偶侵权案一审宣判:4人获刑,赔偿原创方142万元

仿冒文创玩偶获利百万,4人因侵权被判刑

AI 导读

山西大同平城区法院一审认定,2024年7月至11月王某未经授权生产4款“佛小伴”侵权玩偶,非法销售113万余元;陈某甲明知仿品仍销售119万余元。4人分别获刑1年至3年6个月,并赔偿原创方42万元、100万元。

要点详解
  • “佛小伴”是脱胎于云冈石窟造像的文博文创IP,由山西之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大同闹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打造,形象为圆脸含笑、双手可合十。
  • 法院查明,2024年7月至11月,王某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组织生产4款“佛小伴”侵权玩偶,部分通过网络销售,大部分供货给陈某甲,非法销售金额113万余元;陈某甲明知是仿品仍规模化销售,销售额119万余元,并雇佣陈某乙、林某负责发货、客服和资金结算。
  • 公安机关在现场仓库查扣侵权玩偶数千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产品与“佛小伴”原创美术作品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 法院认定王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陈某甲、陈某乙、林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罚金。
  • 王某、陈某甲另需赔偿原创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2万元、100万元,扣押的侵权产品予以销毁。

要点由 AI 根据原文整理,细节以原文为准。

配图来源:中外玩具网原文 · 图片版权归原权利人,完整图文请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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